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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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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屋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使用权是属于房屋使用的权利,并不是房屋的所有权,所以房屋使用权是不能作为遗嘱继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只有房产预售合同如何继承遗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房屋预售合同,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的,购房者死亡的,可以解除房屋预售合同。
由此可见,房屋使用权是不能作为遗嘱继承的。以上就是南京继承律师网小编为您收集的关于“使用权房屋能否作为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若有更多房产继承纠纷,欢迎咨询南京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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