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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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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要去世时孩子未长大,一些遗产也要留给孩子。而房子作为价值不菲的固定资产,与一般资产稍有不同。2020年房屋赠与未成年人可以吗?应该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南京继承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以下内容:
2020年房屋赠与未成年人可以吗
可以的。2020房屋遗赠流程如下:
1、到公证处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鉴于受赠人系未成年人,建议办理单方法律行为公证,即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当然由于各地执行情况不一,最好事先到房管部门询问清楚,按房管部门规定的要求办理为妥。
2、持办理的公证书、当事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房产所有证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3、按房管部门要求到税收部门缴纳税收,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经税务部门审核后,可以免交营业税(5%)、个人所得税(20%)、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7%)。契税(3%-5%之间)、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评估费、登记费不予减免。
4、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到房管部门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产赠与需要哪些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新继承法中关于房产继承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一般情况下,继承权的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是二年,自从继承人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相关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话,就不可以再提起相关的诉讼活动了。
2.继承权一定要做到男女平等。遗产一定要按照下列的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就是配偶、子女还有父母。第二顺序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还有外祖父母。继承开始以后,应该要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同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继承的。如果说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话,应该要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3.如果说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话,那么还应该要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代为继承人一般只可以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新继承法中关于房产继承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的内容就是这些,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由此可见,2020年房屋赠与未成年人是可以的。需要注意房屋遗赠的流产、条件、还有年限等事项。以上就是南京继承律师网小编为您收集的关于“2020年房屋赠与未成年人可以吗”相关法律知识,若有更多遗赠纠纷问题,欢迎咨询南京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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