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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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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继承权并不是被继承人所赋予的,而是法律赋予的,只要子女不存在剥夺继承权的情形,那么怎样取消子女的合法继承权?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继承权有哪些特征?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遗嘱公证的适用条件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三、哪些情形会丧失继承权?
继承权的丧失,亦称“继承权的剥夺”。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以上就是怎样取消子女的合法继承权的相关知识,子女的继承权并不是被继承人所赋予的,而是法律赋予的,只要子女不存在剥夺继承权的情形,那么子女的继承权就不会被取消。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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