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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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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头立遗嘱的方式可以吗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口头遗嘱是在紧急的情况下才能订立的,而紧急情况消失后应该订立书面的遗嘱,所以口头订立遗嘱是不好的,非常容易产生纠纷。
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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