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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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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纠纷

伪造遗嘱是否有效?伪造者还享有继承权吗?

现实生活中,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当继承人多有多个时,为了多分财产,某一个法定继承者可能会有伪造遗嘱。那么,伪造遗嘱是否有效?伪造者还享有继承权吗?南京继承律师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

伪造遗嘱是否有效?伪造者还享有继承权吗?

若查明遗嘱系伪造的,该遗嘱无效。

我国《继承法》规定,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可见,继承人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何谓“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情节严重。”

遗产继承法的时效限制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

《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

《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即,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由此可见,若查明遗嘱系伪造的,该遗嘱无效。继承人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并不一定会丧失法定继承权。以上就是南京继承律师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伪造遗嘱是否有效?伪造者还享有继承权吗”的相关法律知识,若有更多遗嘱继承问题,欢迎咨询南京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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